| 一、
考生提前十五分钟凭学员证或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,按学员证号码入座,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。凡未带规定证件者,禁止进入考场。考生接到试卷后,先在考卷规定的位置上填写姓名、学员证号或准老证号等,不得在考卷上做任何标记。开老钤响后方可答卷。
二、
考生参加闭卷考试,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报纸、笔记本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随身带来的物品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。开卷考试,只能携带该科教材与本人笔记本。
三、
考生在开考后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,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差出场。出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、交谈。
四、
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肃静,BP机、手机必须关闭,不准吸烟,不准交谈。考试时间禁止考生外出,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出场者,必须经监考人员准许并陪同。
五、
考生对试题有疑问,涉及试题内容的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但不涉及试题内容,如试卷分发有误或字迹不清等,可举手询问。
六、
考生答卷一律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。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。
七、
考生答题完毕,举手示意,等监考人员核对检查并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。考试终场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将试卷翻放,离开考场,不准将试卷和稿纸带走。
八、
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准擅自调换考场,不准私换座位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夹带抄袭,不准交换试卷,不准请人带考,不得妨碍考务工作人员执行工务。
九、
对违纪舞弊者,按照<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处理规定>,分别予以口头警告、该科成绩记零分、当场公布违纪者考号,直至取消学籍(或录取资格)等处理。 |